债务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你的位置:首页 > 债务资讯 > 讨债新闻

一诈骗团伙非法集资1600余万元 被无锡警方抓获

2017/12/15 10:53:23      点击:

一诈骗团伙非法集资1600余万元 被无锡警方抓获

    空头招牌来头之大、网络操纵虚无艺术品缤彩纷呈频频亮相之真、运营环节环环入扣之严、原始股权高额收益煞似诱人,100多人接连入套。2015年12月29日,一个组织严密“高大上”的非法集资1600余万元的诈骗团伙栽倒在无锡市滨湖警方手下!

  “网络搭台 文化唱戏”

  信息时代,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便捷丰富的生活样式,如果容忍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各式诈骗等违法活动,也就成了危害百姓之祸。

  郭某、朱某、顾某、吴某等人绞尽脑汁精心设计一出“网络搭台、文化唱戏”丑陋的闹剧,于2014年7月成立了名叫“江苏泓艺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居住在滨湖区中南西路),借用互联网从事所谓“文化产权股票”交易,并在香港注册“香港东方文交中心”,以大陆唯一总代理、总服务商、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公司的身份,在互联网上建立了“香港东方文交中心”交易平台,将服务器托管到香港。

  他们学历并不高,三名大专一名中专,平均年龄30多岁,深谙网络的知识,都有过“文交所”的从业经历,实际运营的操作非常专业,整个运营过程与“文交所”相比惊人的相似、不差毫厘!

  他们在香港设置平台网站,成为该公司面向网民们的最重要门户。

  托管到香港的网站门脸、内容全都显示繁体中文,制作也相当高端大气!

  他们对外发布的所有广告落款全部是香港公司,不露一点破绽,非专业人士难辨真伪,直至不少受害人到案发后仍相信该平台是一家正规的香港平台!

  他们从搭建网站、服务器、开发交易软件到注册香港平台全都是网络交易完成,高度发达的互联网倒成了他们的演练场!

  从平台初步构想到正式运行前后花时不到2个月!

  他们在交易软件开发上煞费苦心,收买开发者有针对性地制作后台控制程序,通过此程序就可以随意增加股票账户和金额,再通过虚假账户大量买进卖出,控制股票价格。

  股票盘面全被他们掌控,沦为单机版游戏!

  一切包装得天衣无缝,他们开始了吸人眼球的“艺术品”销售计划。

  他们牢牢抓住了“高额利润回报”这根主线为诱饵,向不明真相的群众竭力兜售伪“锦绣山河”、“江山如画”、“金石留韵”、“百态济公”名家名画的“文化产权股票原始股”(虚构原始股)。

  “气场恢弘” 运营诡谲

  假戏要真做,做到极致,做得让人至信无疑。

  他们知道在内地成立一个具有国家资质的文交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难之又难,现具有资质的文交所全国也寥寥无几。

  他们计上心头,以网为媒,在香港注册成立一个名称响亮的“东方国际文化产业交易中心”,扛着这样一个招牌,在富丽堂皇的五星级大酒店,打着时下最炙手可热的“文化+金融+互联网”新金融概念,忽悠了180多名有经济实力的投资者参会,高调宣称“锦绣山河”股价由1元涨至3元,收益达300%,营造出狂热的投资氛围!

  这还不算,他们诱使投资者深信不疑“投资”,将“泓艺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备案,借机向投资者大肆宣染,误导投资者认为该公司有在“新三板”上市的足够实力(任何公司均可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交费后备案)。

  他们将1500万元的书画作品以“金石留韵”为名在平台挂牌上市(共发行1500万股),以原始股的形式1元1股对外销售,共计销售800余万元人民币。

  他们对原始股抛售提现设定限制,招徕100多名投资者陆续投入400余万元用于炒作原始股股价,以实现抛售目的,积极鼓动投资者争当代理商,可获得高额佣金回报。

  经不住诱惑的蒋某当即交纳了20万元的代理费后获得代理商资格,依照“章程”自筹1500万元购得书画作品的“股权”交给泓艺公司上市。

  他们围绕“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架构,下设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品牌营销策划、书画装裱、著作权转让、受托资产管理”等10多个机构,应有尽有、门类齐全。

  这样严密的组织架构更具欺骗性,投资者毫无顾忌地顺从他们设置的陷阱一步一步地入套!

  投资者下载该公司客户端交易软件,操作方法类似股票开户交易,资金以网络支付汇至第三方支付“新生支付”账户或“泓艺公司”对公账户。

  “马脚”败露 终落法网

  中国的领土上没有法外之地,尽管绕道港澳地区注册“文交所”、自编自导自演、搭建互联网上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吸引网民“投资”骗取钱财,终将败露“马脚”!

  1600余万元的“喜人”款项陆续进入了“泓艺公司”“新生支付”账户,其中490万元落入了“泓艺公司”股东朱某、顾某、吴某的腰包后用于炒股、消费挥霍。

  345万元被“泓艺公司”以书画资产包回款的名义转给了“艺品”投资人江某。

  江某等投资人按平台宣传要求购得“股票”,发现自己在该平台账户的“股票”上涨后,无法及时抛出换取现金,所购“股票”出现长时间停牌,更无法实现盈利。

  2015年11月初,来自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地的投资者们左思右想,怀疑“泓艺公司”设了个弥天大谎的骗局,遂纷纷向滨湖警方报案。

  滨湖警方接案调查发现,“泓艺公司”对外宣称投资者的款项全部进入第三方支付平台“新生支付”托管,其实“新生支付”只是网络支付平台,根本不提供资金托管服务。

  投资人打入“新生支付”的投资款实际全部进入了泓艺公司的账户,由泓艺公司的股东完全控制。

  从诱骗投资参与到投资者入金、操作“炒股”、日常交流;犯罪嫌疑人转移涉案资金全部都是通过网络进行,整个犯罪过程实现了全部网络化。

  “泓艺公司”为逃避打击从不做账,投资人的资金在整个过程中多头进出。

  “泓艺公司”面对大量资金管理设置了一大一小两个资金池。两个资金池与各股东的个人账户均相互交叉有大量的往来账目,资金去向异常复杂!

  滨湖警方通过一个多月的周密复杂的调查取证,及时掌握、固定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和相关证据,将追赃退赃作为侦办工作的核心,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精力对泓艺公司账目一一重建,第一时间查封、扣押、冻结了涉案财产700余万元。

  郭某、朱某、顾某、吴某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终落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