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讨债”,你考虑后果了吗?
2018/6/7 17:40:00 点击:
如此“讨债”,你考虑后果了吗?
5月15日17时12分,枣强县公安局枣强镇派出所接到报警,某项目工地有人欲“跳楼”。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县局110指挥中心指派巡特警,消防大队前往支援,值班局领导韩文科赶赴现场指挥救援。
民警现场获悉,马某因某建筑公司拖欠其货款多次索要未果,遂采取以跳楼相威胁、向欠款方施压的形式索要货款。当初,马某情绪异常激动,民警经过再三制止和耐心地劝说,并当即找来该建筑公司的项目部经理,承诺马上支付欠款后,终将马某从高处安全地救下。
马某虽然达到了要回欠款的目的,但因其采取如此极端方式,使大量群众拥堵围观,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枣强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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