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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三角债追讨盘点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哪些法定权利

2024/3/29 23:07:53      点击:
1、债务人具有的合法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2、债权人具有的合法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


(2)免除债务权;


(3)债权转让。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